1.1项目名称:安徽惠宇11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代建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蚌埠供电公司
1.5项目业主: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惠宇11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JG202(请登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2.6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安徽惠宇110kV线路工程,线路为惠宇有限公司提供电源。线路起于220kV头铺变110kV出线备用间隔,止于惠宇厂区西南角最后一基钢管塔,利用恒晟单边挂线路径全6.18km,新建架空路径0.825km,采用双回设计,单回架线,由于路径限制考虑远期规划,按建设单位意见,新建杆塔预留2回10kV横担:新建线路段考虑惠宇变110kV有两回进线,线路按双回设计,单边挂线。导线采用L3/G1A,300/2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采用48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2.7合同估算价:含税约382.0514万元
2.8计划工期:设计为5日历天,施工为4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评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其他相关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设计资质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施工资质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老证)或三级及以上(新证)。具体要求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https://www.nea.gov.cn/20250513/9e3cb8629f5e424a813786db975d56b3/c.html)。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安徽省的须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以上证书均须由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1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方应由具备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工作。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4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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