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生态城泰达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4413)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承诺书及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开标当天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5、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供应商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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