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法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法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法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人民法院太要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法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复印件);
(2)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