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煤炭基地配套输送栈桥一期工程施工(土建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新建一条煤炭输送栈桥以联系一港池 101#、102#泊位后方堆场与苏豪国家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具体为在 101#、102#泊位陆域堆场西侧新建一座 6工位卸车平台和输送机栈桥、转运站连接煤炭储备基地的 T8 转运站(不包含 T8转运站),输送栈桥总长度约 385m。起点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 101#-102#泊位陆域堆场西侧卸车平台,终点为一港池苏豪煤炭基地 T8 转运站(不包含T8 转运站)。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土建施工主要包括:土建单体主要为输送栈桥及转运站,生产辅助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防尘棚、GT1转运站、GBC1廊道、GBC2廊道、刮板机地坑等,总建筑面积758.04㎡;地基处理、道堆;安装工程等。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①工期240日历天,工期以收到质监受理通知为起算起点;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②2025年底完成软基处理80%,土建完成50%;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项目经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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