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辅助类劳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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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辅助类劳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9 收藏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一、采购条件

  受福建武夷山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生产辅助类劳务外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FJCZ)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采购包1:

采购包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8800

采购包最高单价限价(元): 488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888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生产辅助类劳务外包项目(二次)

1

4888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采购包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若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采购包1 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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