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装修、综合布线、消防、空调、灯箱招牌五个子项,采用“装修(施工)总承包+指定专业分包”模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兴南湖支行装修工程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预算为2120249元,最高限价为 2120000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1.4.具有响应相关采购品目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
3.1.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浙江省银行业机构的同类装修改造或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业绩(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2.8.投标人如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约定拟专业分包子项及其实施单位,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拟专业分包的实施单位。
3.2.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 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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