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为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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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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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室分直放站技术改造总包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室分直放站技术改造总包服务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1)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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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台)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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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字光纤直放站技改服务 |
近端机设备技改服务 |
5116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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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远端机设备技改服务 |
11400 |
1200.00 |
2.1G单通道扩频至55M带宽;800M单通道扩展至15M带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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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技改配套服务 |
11400 |
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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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开通一体化服务 |
11400 |
1415.00 |
包含设备零件返厂、上站、调通、资源录入、网管录入(包含购买一张4G物联网卡及5年流量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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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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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估规模:3685.64万元(不含税);
(3)技术要求: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及符合国家、行业以及中国电信的相关技术规范;
(4)★保修期:12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5)★交付期:单个站点开始技改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技改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室分直放站技术改造总包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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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年室分直放站技术改造总包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1.1招标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8人,均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拟派的技改人员应不少于8人,须同时具备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说明: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4评价检测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技改的2.1G直放站近端机和远端机进行评价检测,投标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投标人须自行准备技改所需的仪表、工具、配件等,按下述标准对近端机和远端机进行技改,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测试。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完成3个厂家【天邑、三维、永鼎、虹信(中信科)】的远端机技改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测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1近端机:由于近端机涉及内外部结构技改,不具备现场技改条件,在技改材料准备期间内,允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按以下要求领用近端机带回投标人公司进行技改。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6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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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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