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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道主线至灯塔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泗水道主线至灯塔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湖里区发改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十二批区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湖发改投〔2025〕2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五通社区,是连接仙岳路和五通码头的重要通道,路线西起五通立交匝道,往东顺接现状灯塔路,终至规划滨海路。本项目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为20.5m~60m,路线设计全长1.56km,含1条连接通道、2 条匝道、1座跨线桥202m及1座人行天桥。 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600。本项目有1座跨线桥202m,桥梁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本项目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道路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本项目沿线涉及地铁2号线与翔安隧道等,岩土工程问题会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很严重,沿线的基坑工程和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规模为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规模为甲级;本项目高程控制测量采用四等水准测量,工程测量专业规模为乙级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13600.0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298.12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91.32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2)岩土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3)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4)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 40%计取。上述勘察费用的结算按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 (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以上勘察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且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金额。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满足本工程的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项目所处区域的工程地质、地貌情况及各类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分布情况,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工程物探:探明本项目设计红线范围内地下障碍物分布情况,若有地下管线,探明管线位置、深度(标高)、管径、材质等参数。
工程测量:对工程范围进行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工作。
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之一: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④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 项资质之一: a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实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0 至 2025-09-29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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