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惠水县和谐家园项目商业连廊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
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工期:60日历天。
3.地点:惠水县和谐家园商业区内。
4.采购预算:1323708.04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还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还在执行期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承诺或提供相关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7、特殊资格要求:①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的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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