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至2026年度岐山县杨柳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2025至2026年度岐山县杨柳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至2026年度岐山县杨柳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污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至2026年度岐山县杨柳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污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签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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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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