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202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为2025年度合肥市第一批部分拥堵点治理改造项目设计,包含城市快速路,具体项目如下:金寨路—南一环交口:续建南一环西向东方向预留平台至高架落地段;包河大道(南二环—龙川路):续建包河大道北向南方向预留平台至高架落地段;北一环—阜阳路交口。
2.7 项目投资估算:7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暂定7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内,围绕立项、工可、方案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等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阶段所需的设计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下列工程设计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210万元:
1)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2)市政桥梁工程设计;
3)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设计。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条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条要求的工程勘察资质;
(3)3.1.2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4)3.1.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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