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峡电新能源有限公司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专家审查意见出具后15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修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自查初验后,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取得回执。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供货范围:完成上海戊正6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等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材料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参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并组织行业专家验收,完成验收后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材料进行验收公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回执。(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量要求:相关工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合同主要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峡电新能源有限公司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专家审查意见出具后15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修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自查初验后,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取得回执。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供货范围:完成上海戊正6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等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批复,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材料进行公示;项目完工后参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并组织行业专家验收,完成验收后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材料进行验收公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回执。(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量要求:相关工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合同主要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5年09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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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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