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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路集团磷资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资审公告
日期:2025-09-09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YAA0

2.2 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广坪村。

2.3 建设规模:一期用地场地平整、道路、边坡支护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6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拟派,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远安县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1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以上;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 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6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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