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集安市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人民币188.53050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88.530505万元
5.采购需求:
|
标包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质量标准 |
|
1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1项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6.计划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
7.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规定中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分范畴,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为非合格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2025年09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