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米易阳光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米易阳光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米发改审批〔2025】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米易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米易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米发改审批〔2025】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度假区内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更新标识标牌、数字化标识标牌;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引入文化体验、康养旅居等特色业态。
2.3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投资估算5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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