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辅助蒸汽系统增设流量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辅助蒸汽系统供给锅炉吹灰、MGGH吹灰、空预器吹灰、尿素水解加热等辅助系统,其分支管道主要包括锅炉吹灰蒸汽管道、辅助蒸汽至空预器吹灰蒸汽管道、辅助蒸汽至MGGH吹灰蒸汽管道、辅助蒸汽至尿素车间、辅助蒸汽至A层等离子暖风器、辅助蒸汽至C层等离子暖风器及辅助蒸汽至磨煤机灭火蒸汽管道。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辅助蒸汽系统增设流量计,共计18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工期:项目需在机组临停或检修期间实施完成,预计6个月内4台机组具备临停或检修施工条件。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提前10天通知中标方到现场办理施工手续,并在7天内办理完毕。
(四)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9%):人民币26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9日领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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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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