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与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117.877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12m/17m,分离式路基宽度左幅采用12m(利用老路),右幅采用10m(新建)。全线共3座大桥、12座中桥、16座小桥、273道涵洞、2处养护站。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6407002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 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117.877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9日到 2025年10月09日
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与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117.877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12m/17m,分离式路基宽度左幅采用12m(利用老路),右幅采用10m(新建)。全线共3座大桥、12座中桥、16座小桥、273道涵洞、2处养护站。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6407002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洛浦至墨玉段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 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洛浦县以东G3012墨和高速洛浦东互通连接线与老315线相交处,终点与墨玉县以西G3012墨和高速墨玉互通连接线相接。路线全长117.877k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9日到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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