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邛芦荥高速公路C1总承包电力工程项目经理部35kv变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5kv变电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邛崃庐山至荥经县境内,邛芦荥高速Q1段起止桩号为K0+000-K47+900四标标尾,本次拟建设施工用电负荷总计:32375 kva。详细临时施工用电建设规模如下:本次用电电源分4个片区。总计新建35kV线路约18km,新建35kV高荷变电站(暂命名)一座(12500kva),新建10kV主线53.013km,支线11.772km,10kV箱变40台。
工程地址:邛崃段(桩号K0+000至K37+000),雅安段(桩号K37+000至K47+900)。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现场35kv变电站设备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收货地点: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邛芦荥高速公路C1总承包电力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内容为准),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资格或供应经验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采用一票制结算,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供应需求,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优先供应我项目电力材料,施工期间不能断供(若断供一次,则按当季季度结算含税金额的3%扣除履约保证金)。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个及以上且合同含税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终止合同等)。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中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对应年份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物资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格报告;质保期二年,五年内免费保维修(除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外)配合项目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附上“信用中国”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以及信用承诺书。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需附上近两年在网站“天眼查”中“司法风险”一栏的内容截图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其他: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4日09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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