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
项目名称:安顺市市级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政府储备采购及动态轮换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9036
预算金额(元):6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650000.00元
采购需求:安顺市市级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政府储备采购及动态轮换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市级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政府储备采购及动态轮换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顺市市级小包装成品粮(大米)政府储备采购及动态轮换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资格审查要求:①提供有效期内合格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2025年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④2025年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⑤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5)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回执单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⑤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⑤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①-⑤项材料及特定资格要求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回执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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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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