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W……)
一、招标条件
受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 公司老旧厂房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改造项目10kV箱变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 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计划工期:90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 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 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 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 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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