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锅炉脱硝系统改造为SCR脱硝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已经审批,招标方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开封龙宇年产4万吨聚甲醛装置现有45t/h低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运行时三台锅炉两开一备额定蒸发量45t/h,主蒸汽温度194℃、压力1.27MPa,单台最大烟气量设计值为63723Nm3/h。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SNCR 脱硝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应加装 SCR 脱硝设施。
因冬季管控限排期间,加大喷氨量降低NOx,有氨气超标现象。因此需要在现有脱硝装置SNCR系统上对三台锅炉脱硝系统进行改造,在烟道适当位置加装SCR脱硝反应装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锅炉脱硝系统改造为SCR脱硝项目。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锅炉制造B级或以上、锅炉特种设备改造维修B级或以上、环保工程承包专业三级。
3、业绩要求:有不少于省煤器、SCR等设备改造成功业绩1项,必须提供业绩的项目验收报告、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具体参数,须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工程项目合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需提供近2022-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信誉要求:已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6.2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2的相应资质要求
6.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5信誉要求;
6.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均由牵头单位完成。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方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方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15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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