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49北复路竹墩1#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经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宿松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pGC
2.2项目名称:S249北复路竹墩1#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S249北复路竹墩1#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路线总体走向是南北方向,项目起点K62+508位于千岭乡竹墩村附近既有S249线,路线向南经过竹墩1#桥、竹墩2#桥,终点K63+772位于竹墩2#桥南侧接线附近,路线全长1.264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0米,设置桥梁一座,桥全长662.32米,全桥布跨为12×25+133.2+9×25米,主桥采用下承式系杆拱桥,长度为133.2米,计算跨径为130米,主桥全宽为18.8米,引桥采用小箱梁,全宽为16米,两侧接线长度为601.68米,两侧接线路基宽度为15米。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0万元
2.5招标范围:
(1)全线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测量(初测、定测)相关资料等;
(2)全线路线总体、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环境保护与景观(含中央分隔带、边坡等处)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全线交通工程与机电设施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设计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工作: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方案编制、筑路材料调查、征地放样、中桩恢复及界桩敷设、总体及分标段图纸、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5)勘察设计阶段的报告及设计文件等相关材料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的相关工作。
2.6服务期限
(1)前期成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取得施工图批复。
(2)后续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7设计要求(或规划设计条件):
(1)勘察及设计等咨询服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各阶段咨询服务成果按合同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勘察、设计等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报审、地形修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成果论证、控制点交接、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配套服务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勘察文件和技术资料等。
(3)后续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派员驻地服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设计成果,跟踪完成设计文件审批。
(4)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响应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的工作周期调整,及时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
2.8项目类别:公路工程-设计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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