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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1402-47-01-042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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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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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嘉应制药路段)勘察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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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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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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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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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东升三路(开发区中路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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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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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嘉应制药路段)道路全长260.69米,路幅宽24米、道路工程、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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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量测绘等; 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变更设计等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工作与配合服务,具体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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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 15 个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 3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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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65440.00元。其中:勘察费:50700.00元,设计费:2147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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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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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设计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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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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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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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9日18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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