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2********(JT009);分包编号:Z2********(JT009)-1;项目名称###市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6个月试运行)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费率报价方式,设最高控制费率为100%,报价超过控制费率则为无效响应文件。按所报费率确定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实际数量*基准单价*中标费率(执行独立费率的货物按照独立费率执行)。特别提醒:系统中进行最终报价时仅需报数字即可,不需除以%号。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竞谈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未提供,作无效响应处理) 。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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