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得金昌发改委备案,备案文件号: 金发改能源备〔2024〕2号,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
2.1工程概况
永昌河清滩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河清滩,距金昌市区约32公里,距永昌县城约27km,海拔高度约1630m,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中的其他草地。本项目规划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125MW,配套建设15MW/60MWh储能设施(储能容量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审意见为准),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2388亩。光伏方阵经35kV集电线路并联后,接至规划合建的330千伏升压站站内35kV母线上。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储能系统、330kV光伏电站升压站内相关工程(包含35kV对应间隔的接入、监控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所有光伏项目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等。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所有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
(1)光伏区
1)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电缆井、电缆分接箱、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
2)光伏方阵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变,子方阵数据采集装置、通信系统(包括纵向加密系统)、35kV及以下电缆线路、电缆附件(高压冷缩终端、中间接头)、接线鼻子等设备和材料、网线、光缆及其连接等相关设备、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防火封堵、灭火器等光伏区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特殊性试验和涉网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2)集电线路
35kV集电路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包括:输电线路的电缆、电缆附件等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电缆沟道的施工、大中型电缆观察井的施工、电缆井、电缆分接箱、电缆敷设(包括铺沙盖砖)、电缆头制作、电缆警示带、电缆标识装、电缆线路试验、调试等。
(3)储能系统
本次项目范围内储能系统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土建及安装、调试、试验(含涉网试验)等至并网的全部工作,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及35kV环网柜、变压器、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热管理、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及报警系统、危险气体探测、继电保护、液冷系统、照明、一体机内视频监视、门禁等)和相关电池舱内线缆、变流升压舱内线缆;储能设备内部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等。
(4)汇集升压站(330kV)站内相关工程
330kV升压站对应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包括:35kV电缆接入、电缆敷设、远动通信系统、功率控制及调节系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快速频率响应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接入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网络安全监测设备(含符合电网要求的全套综合安全防护系统设备)、电力现货交易系统、同步时钟系统、网络延伸(配置1套集控子站系统,系统主要由通信管理机、采集服务器、交换机、网络防火墙、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试验等。
(5)其他相关内容
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保管﹑二次运输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储能系统的并网、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日31日前完成全部支架安装工作;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4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5安全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零。
(2)生产安全事故重伤率为零。
(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不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5)不发生职业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PC或EPC工程总承包已完工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需提供以下页面:首页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业务范围内容的页面以及完工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累计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电场PC或EPC工程总承包已完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网页显示页面完整的截图,需包含日期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5年9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13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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