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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小微不良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四川银

二、项目名称: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小微不良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包一:本包件采购代理方式为专项法律服务+风险代理,专项法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含税),56.6万元(不含税),风险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收回现金乘以对应的律师代理费率,分段累计计算。代理费总额单包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含税)、188.68万元(不含税)。

包二:本包件采购代理方式为专项法律服务+风险代理,专项法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含税),56.6万元(不含税),风险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收回现金乘以对应的律师代理费率,分段累计计算。代理费总额单包最高限价为200万元(含税)、188.68万元(不含税)。

四、招标项目简介

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拟选聘2家律所分别提供包一、包二的小微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包一:线下贷款59笔,本金6133.64万元,欠息3241.53万元。线上贷款14189笔,本金3104.37万元,欠息3033.72万元。(包内贷款笔数及金额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包二:线下贷款60笔,本金余额合计5706.36万元,利息3742.96万元。线上贷款14188笔,本金3041.15万元。利息2376.26万元。(包内贷款笔数及金额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各包件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针对本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注册,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投标人本年已购买执业责任保险;

4.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案例,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至今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各包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9日9:00至2025年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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