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1.1.5采购预估金额:12万元(含税)。
1.1.6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空调设备维修]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空调设备维修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空调设备维修]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空调设备维修]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1.1.7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对大楼办公室空调、支局办公室空调、机房空调及时进行专业维保,分公司将采购第三方服务,对大楼办公室空调、支局办公室空调、机房空调提供维修和维护保养。
1.2.2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系数,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响应折扣系数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空调设备维护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万元(含税)。
2.1.5项目团队:为本项目配置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日常维保人员2人。其中:
a)项目负责人须附身份证扫描件。
b)安全负责人须附身份证扫描件。
c)日常维保人员2人:至少1人必须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制冷工等级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至少1人必须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并承诺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日常维保人员在从事相应工种作业时,持与其工种对应的作业证上岗作业。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不符合要求则被将被否决响应。
2.1.6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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