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螺洲古镇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螺洲古镇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仓发改审批[2025]6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螺洲古镇内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其中道路长度6282米、新建排水主管道5.2千米、排水接户管道7.6千米、雨水主管道6.5千米、雨水接户管道8.2千米、雨水立管6千米。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理增设截流井、排水提升泵井若干等,收集路面、屋面排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螺洲古镇内地下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其中道路长度:6282米、新建排水主管道5.2千米、排水接户管道7.6千米、雨水主管道6.5千米、雨水接户管道8.2千米、雨水立管6千米,工程施工范围以东侧螺洲河、北侧环岛路、西侧螺洲大桥、南侧乌龙江为界;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沟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67579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含有污水管网长度不低于4KM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9 15:00:00 至 2025-09-15 18: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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