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SJ2025-JDZ-003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饶河支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环办科财〔2025〕17号)文件附件2第五条入库材料要求:第2点“涉及运维的需提交地方政府出具的运维主体及运维经费承诺函、地方政府关于配套资金的承诺函”的政策要求,为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审计合规性,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付款方式进行变更,具体说明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到货款支付:所有采购货物按合同约定完成到货、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运维服务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3年运维期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具体支付节点为每个运维年度期满且经甲方对当年度运维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年度对应的运维服务费。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二、变更后付款方式预付款: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用于项目启动及设备采购准备。货物到货及调试完成后:供应商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并调试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通过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审计完成后:项目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后,采购人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若存在审减则按比例扣减相应款项)。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年且无质量问题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款项。注: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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