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石西线往南延长的南湾村-南山陵园公路东侧,洞子渠北侧。
3.项目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43.1平方米,新建烈士纪念馆及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1250666001001 八师石河子市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43.1平方米,新建烈士纪念馆及附属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8004001250666001001 | 八师石河子市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为准。核准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为准。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4、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采购及安装。5、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6、投标人需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相关资料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资料,竣工资料等)。7、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 296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①需具备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设计或施工或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度未完成财务审计,则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四、(请登录)领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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