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某国企股份制改制服务及港股上市保荐、承销服务(招标编号:04-06-04A-2025-D-E23276),招标人为某国企,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某国企股份制改制服务及港股上市保荐、承销服务
2.2 招标编号:04
2.3 招标控制价:保荐费最高限价为450万元(含税),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3.46%(含税)
2.4 招标内容:拟引入一家供应商开展某国企股份制改制服务及港股上市保荐、承销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证券发行上市提供保荐、承销及后续保荐服务。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号(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金融牌照。(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香港联交所主板IPO保荐人(sponsor)资格且该资格未被暂停或受到重大处分。(提供在联交所网站的保荐人名单截图或相关证明)
4)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作为保荐人/或全球协调人完成至少一单港股上市案例。(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能够正常开展业务,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无法、限制履行保荐、承销职责的情形。(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9)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转内容进行包。(提供投标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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