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分标09E204-9012020-0001包1知识产权评估服务邀请国网公司“财资〔2021〕16号”文中具备相应评估资质的准入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本次应答。
采购公告附件
一、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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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资质条件 |
估算金额 |
采购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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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1006-0001 |
消防服务 |
包1 |
2025年度物资仓库(基地)消防系统检测服务 |
物资仓库(基地)消防系统检测服务采购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消防系统检测业绩。 |
/ |
1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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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1006-0001 |
消防服务 |
包2 |
2025年物资公司仓库及生产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定置化服务 |
仓库及生产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定置化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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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1006-0001 |
消防服务 |
包3 |
2025年物资公司仓库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
物资公司九干路、顾戴路、堡港路、吴中路、拱极路、沪杭公路、沪南路、杭州路、泰联路仓库建筑消防安全性评估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消防安全评估业绩。 |
/ |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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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1006-0001 |
消防服务 |
包4 |
2025年物资公司九干路仓库消防应急演练服务 |
九干路仓库消防应急演练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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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1005-0001 |
广告宣传服务 |
包1 |
物资公司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品制作服务 |
物资公司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品制作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 |
15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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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02002-0001 |
小型基建工程施工 |
包1 |
国网上海物资公司机房消防系统改造机房环境建设项目-施工(2025年) |
国网上海物资公司机房消防系统改造机房环境建设项目-(2025年)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15.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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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2020-0001 |
中介服务 |
包1 |
知识产权评估服务 |
知识产权价值估值咨询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在用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
/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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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2006-0001 |
技术服务 |
包1 |
国网上海物资公司吴中路41号生产基地地下管网综合测绘 |
吴中路41号生产基地区内近年来分别实施了消防改造、雨污分离改造、食堂箱变电缆线路铺设、新建路灯地下线路铺设,新建化粪池、隔油池等工程,原地下管网位置变化较大,需进行统一绘制地下管网图纸资料,并形成新成果文件,为今后工程项目实施及维修提供依据和保障。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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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2001-0001 |
安全管理服务 |
包1 |
泰联路仓库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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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2001-0001 |
安全管理服务 |
包2 |
闸殷路仓库融资租赁类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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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E204-9012001-0001 |
安全管理服务 |
包3 |
闸殷路仓库资产类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高重心物资倾倒风险隐患整治服务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近5年,应答人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
/ |
41.3万元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0:0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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