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5年长丰智慧水务集团地材采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无,无
1.4招标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长丰智慧水务集团地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长(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因工程建设需要,需采购天然细砂、天然中粗砂、碎石等地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380.0万元,2标段120.0万元
2.8 交货期: 2个标段均为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提前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现场。
2.9 交货地点: 长丰县境内
2.10 招标范围:因工程建设需要,需采购天然细砂、天然中粗砂、碎石等地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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