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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福建段)站前工程项目锚杆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福建段)站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福建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及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
新建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福建段)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站前工程(不
含桥梁简支梁预制架设,不含区间轨道工程,含无砟道床),新建线路长度 12.656km,路基 1.11km,桥梁 14 座 4.095km,隧道 8.5 座 7.453 km 及该段综合接地系统、接触网立柱基础及槽道、电缆沟槽、四电工程配套房屋以及防洪补救工程、大临工程、改移道路、改河改沟、取(弃)土场、隧道弃渣场和大临工程的用地复绿、复垦等,项目将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工期 4 年,计划 2028 年 8 月 20 日竣工。

3.2 招标内容
锚杆,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标的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标的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4.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应提供 1 份 2022-2024 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对小微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不做强制要求)。

4.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标的物的制造商,具有与招标物资需求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其他生产能力要求:
4.1.3.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出具符合以下标准的生产供应能力证明文件(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情况除外),文件需包含支撑能力的具体依据(如产能测算、物流方案、设备/人员配置等):
生产周期要求:自招标人下达需用量计划之日起,最多4天内完成全部所需货物的生产任务;
运输周期要求:货物生产完成后,需在3天内安全送达招标人指定的项目施工现场。

4.1.3.2中标后:供应保证书与履约处罚规则
①供应保证书提交
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人需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出具正式《供应保证书》,核心承诺内容需明确:自招标人下达需用量计划之日起,7 天内将货物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若无法保证中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4.1.3.2.②中的履约处罚标准,且文件需加盖中标人公章,作为履约核心依据。

②履约处罚标准
若中标人出具《供应保证书》后,仍未按7天内送达的承诺执行,将按以下阶梯规则处理:
首次延误:每耽误1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 1 万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时限以招标人出具的处罚通知为准,拒不缴纳招标人有权不经过中标人同意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次延误:若再次发生延误(无论实际延误天数),招标人将全额扣除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需通过银行现金转账方式缴纳,具体金额、缴纳时限以招标文件或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次延误:若第三次发生延误,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同时要求中标人清算因延误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工程进度滞后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工期延误赔偿、赶工成本等);
甲方现场人员误工费(按实际误工人数、天数及薪酬标准计算);
甲方租赁机械设备的额外租赁费(按设备租赁协议约定单价及延误天数计算);
其他因货物延误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2-2025】任意年度内的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①若进场经我方试验室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货物的中标人需在2 个自然日内,完成该批次锚杆的清退出厂工作。清退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我方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现场正常施工秩序,且需确保不合格产品无遗漏、无留存。若中标人未在上述限期内完成不合格产品清退,我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强制清退(产生的清退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并处以 1 万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时限以招标人出具的处罚通知为准,拒不缴纳招标人有权不经过中标人同意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②若经我方上级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铁集团红线、质量监督站、业主单位、我部后方公司/集团)抽检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同时要求中标人清算因延误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工程进度滞后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工期延误赔偿、赶工成本等);
甲方现场人员误工费(按实际误工人数、天数及薪酬标准计算);
甲方租赁机械设备的额外租赁费(按设备租赁协议约定单价及延误天数计算);
其他因货物延误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4.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2-2025】任意年度内的铁路、城市地铁、城际轨道)、公路、机场公共交通工程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当前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9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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