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技术服务(2025-2026年)
(二) 项目编号:M44
(三) 最高限价:人民币780,000.00元
(四) 采购内容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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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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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技术服务 |
一项 |
服务时限为一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日期之日起算 |
人民币 780,000.00 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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