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该补充服务是包含在原有的项目基础上,针对梯控、信息发布、排队叫号系统中做出的优化变更,并提供3年的维保服务。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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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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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统集成服务 |
1项 |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为采购人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4)★交付期:合同签订起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5)★实施地点:福州市永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71,698.12】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需要提供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承诺服务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有骗取中标/中选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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