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兰林发〔202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2 项目名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2.3 建设内容:改建管护点,保护站提升改造,管护点提升改造,中心保护站提升改造,既有管护点拆除,巡护步道。
2.4 建设工期:420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2.7 本项目投资总额:1644.22万元
2.8 招标限价:616.69066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体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缴费时段等关键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中标后不可更换。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和近一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申请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
3.5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6 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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