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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陵县养老机构及公办福利机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请登录)3、项目名称:江陵县养老机构及公办福利机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万元)

6、最高限价:22(万元)

7、采购需求:

江陵县养老机构及公办福利机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服务项目,项目以栋为单位进行报价, 最高限价,5945元/栋,总价22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陵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中小企业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供应商需是2023年荆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09: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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