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ES-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5-00957
3、项目名称:金龙院区妇儿医院及公卫中心消防控制室及监控中心机房迁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206760(万元)
6、最高限价:110.206760(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位于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因医院整体规划调整,本次需将妇儿大楼及公卫安防监控中心所有设备(监控、消防等),移至二期门急诊医技楼一楼中心监控室。(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或电气或自动化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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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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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