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一期工程的1、2号2×630MW机组和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发电公司)500kV靖榕甲乙线起于靖海发电公司、止于揭阳市榕江变电站,全线共计173基杆塔,线路为四分裂双回路。2.3. 工作内容、工作量:靖榕甲线单联复合绝缘子,改造为双联复合绝缘子串;靖榕乙线单联复合绝缘子,改造为双联复合绝缘子串。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本工程500kV靖榕甲乙线N67-N171直线塔复合绝缘子悬垂串由单联串改为双联串项目所需的相关工器具、备件、耗材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直线塔上原有的导线复合绝缘子为2020年更换,本次改造对塔上原有的导线复合绝缘子利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含税)280.228587万元。
(三)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在2027年12月前完成。施工作业利用靖榕甲乙线停电检修窗口进行,且单回线路单次停电检修时长不一定满足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作业所需,故允许分次完成施工作业。其中分次施工的累计总工期要求:靖榕甲线分次施工工期合计18天,靖榕乙线分次施工工期合计1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09月08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8日00:00起,至2025年09月15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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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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