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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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52539.00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

9.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当日查询网站上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8日09时00分到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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