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 金沙恒星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金沙农产品冷链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复审服务(二次)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
2.5项目专业类别:服务类
2.6采购范围:
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基本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要求做好以下竣工结算复审服务审核工作:
(1).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3).审计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或定额套项、取费,对超报、虚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3).审计签证内容是否属实,签证价格是否合理,签证程序是否合规,签证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4).变更手续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变更价格是否合理;
(5).材料价格是否与签证价、市场价相符合,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
(6).完成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造价结算分析表的填制;
(7).及时完成结算审计复审报告并送达采购人。
2.7标包划分:不划分
2.8服务期:入场后一个月内完成复审工作。
2.9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2.10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
报价须报总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期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资格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时间: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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