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年三宝街道搬迁群众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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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宝街道搬迁群众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 

项目名称: 2025年三宝街道搬迁群众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51244.22元

最高限价:350946.53元

主要建设内容:1.新宝社区安全隐患治理2677.8平方米;2.清理新宝社区2个废弃水池的残檐断壁220平方米。

采购数量:1项

工期:90日历天。

施工地点:三宝街道办事处新宝社区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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