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富华国际小区17栋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0元(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结算)。
采购需求:遵义市红花岗区富华国际小区17栋电梯更换采购项目采购(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期: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复印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7.1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T证)(注:必须是投标人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类项目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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