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平顶山易通实业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鲁山县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三年(注明:保险总日历天数为365日历天,具体承保时间以车辆险保单承保之日开始,总日历天数不变;);
5.5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采购文件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 2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且有从事机动车辆保险的业务范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8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
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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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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