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合安路(快速通道-杭埠河大桥)段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舒城县城关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舒城县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西路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合安路(七门堰路-杭埠河大桥)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新建污水主支管长度共约8.306km,管径为d300~d800;雨水主支管长度共约5.875km,管径为d600~ d1200;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Q=1000t/d,H=15m;破路修复总量约23388m2(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砖路面及绿化带)。工程分两段实施,本项目为其中第一段合安路(快速通道-杭埠河大桥)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有: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箱涵改造工程、新建过路涵、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沥青路面破除恢复、人行道破除恢复、围墙拆除恢复、绿化移栽、绿化恢复、河道清淤工程等,总投资约15514564.76元(含暂列金7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40%。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来(指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施工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必须担任项目经理岗位)。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项目--合安路(快速通道-杭埠河大桥)段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有: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箱涵改造工程、新建过路涵、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沥青路面破除恢复、人行道破除恢复、围墙拆除恢复、绿化移栽、绿化恢复、河道清淤工程等,总投资约15514564.76元(含暂列金7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8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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