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呼玛分公司省道呼玛至嫩江公路老道店至呼嫩界段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场内运输采购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运输土石方、水稳、沥青混凝土工程量46585.37。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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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运距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
税率 |
预算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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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汽车租赁 |
17km |
吨 |
36585.37 |
17 |
1% |
621951.29 |
沥青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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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汽车租赁 |
12km |
立方米 |
58333.33 |
13 |
1% |
758333.29 |
水泥稳定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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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汽车租赁 |
10km |
立方米 |
10000 |
11 |
1% |
110000 |
土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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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立方米 |
46585.37 |
1% |
1490284.58 |
注:上述运输单价中包含乙方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及运输车辆调遣费。
1.5付款方式:月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80%,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结算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方。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1.7交货期:2025年度内,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1.8交货方式:供货方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1.9验收
供货方每批货物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外观、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过磅数量或检尺量方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数量(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方负责质量的检验,一车一检,抽样检测,货到现场12小时之内告知对方检验结果。
2.0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 1490284.58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零贰佰捌拾肆元伍角捌分)(含税金)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9日15:00至2025年9月12日15: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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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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