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赣榆海头濒海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整治修复岸线认定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超过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并具有自然资源工程海洋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全职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中国船舶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承担“十三五”濒海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任务。经统计,该建设工程占用自然岸线27.16m。根据《关于规范大陆自然岸线动态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583 号》文件要求:项目用海确需占用自然岸线的,须通过修复形成新的自然岸线予以平衡。占用原生自然岸线和生态恢复岸线分别按照1:1.5 和1:1.2 的比例实施补偿修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海岸线年修测成果,拟在青口渔港北侧开展岸线认定工作,认定岸线长度40.74m,以加强我省大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确保全面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的实现。
(二)服务内容
通过开展地形测绘、底栖生物、鸟类调查等调查工作,编制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并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并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认定材料汇交。
(三)主要技术依据
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大陆自然岸线动态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583号);
2.《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6年;
3.《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试行)》2019年;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海岸线修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87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岸线修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3号);
6.《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规范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59号);
7.《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302号);
8.《关于切实做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954号)》;
(四)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全部成果
(五)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成果须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且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六)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
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竞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报告的编制费、工程施工费、调研费、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会务费、专家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合同总价30%预付款,项目经评审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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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满分 |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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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体报价 |
50 |
根据报价 评定 (5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50分),其价格分为满分;高于最低价的,由低到高,依次扣减3分,扣至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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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业绩、团队配置 |
50 |
单位业绩及实力(10分) |
(1)供应商满足近3年来承接过类似海岸线修复及认定业绩的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条件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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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配置(15分) |
根据团队人员组成、配置进行评价 (1)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海洋类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5分; (2)团队专业要求: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具有海洋、水工环、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满足条件得10分,每缺一个专业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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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案(25分) |
根据海岸线认定方案进行评价,优秀17-25分,良好9-16分,一般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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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选文件获取及递交
5.1请于2025年9月8日16时至2025年9月13日16时……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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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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