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2-16-2
二、项目名称:和县精神病医院建设工程智能化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第四人民医院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和县西埠镇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和县精神病医院建设工程智能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主要建设内容: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巡更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机房工程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211-340523-04-01-833476。
3、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5352.71万元。
4、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5、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本项目预算价为4060000.00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050805.46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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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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