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局令第 47 号 )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因职业健康管理需求,需对浙江锦华新材****公司在役装置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中标人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对作业场所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建议。以确保我厂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处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所规定的限值以内,超标部分有控制措施。 浙江锦华新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一车间(盐酸羟胺、硫酸羟胺、甲氧胺盐酸盐等装置)、二车间(丁酮肟、乙醛肟、丙酮肟等装置)、三车间(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乙烯基三丁酮肟基硅烷、改性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等装置),以及为上述生产车间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二、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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